請注意,您使用的表情包已侵權!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3/06/25 點擊次數:59
近日,花山區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
基本案情
微信表情包《調皮豬丫丫》作品發布于2016年9月26日。廈門某某信息技術公司通過著作權轉讓合同依法受讓取得該作品,成為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后該公司發現,《調皮豬丫丫》系列中的表情包出現在了馬鞍山某某公司經營的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中。
廈門某某信息技術公司認為馬鞍山某某公司未經其許可使用該表情包并進行廣泛傳播,侵犯了案涉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故訴至花山區法院,要求馬鞍山某某公司停止對《調皮豬丫丫》作品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
馬鞍山某某公司在收到傳票后,主動與法院聯系,表示對侵權一事完全不能理解。
案件審理
承辦人向其解釋:微信表情包在日常生活中廣泛使用,但它不是單純的表情,而是一種作品,具有獨創性,享有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一旦涉及商業用途,就要征得著作權人的同意,獲得許可,否則就會引發侵權。該公司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后,主動與廈門某某信息技術公司取得聯系,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開庭前廈門某某信息技術公司撤回了起訴。
1、表情包也有知識產權嗎?
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是作品,即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墩{皮豬丫丫》表情包是作者投入了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成果,依法進行了登記并投入使用,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2、如何使用表情包才不算侵權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使用他人發表的作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調皮豬丫丫》表情包的行為,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權人的署名權、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修改權、改編權等。
部分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比如,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3、原告不是作者也能起訴嗎?
著作權人可以將其對作品享有的權利授權其他主體,進而其他主體得以成為權利人。廈門某某信息技術公司通過著作權轉讓合同依法受讓取得該作品,可作為原告起訴授權作品的侵權主體。
4、我使用的表情包是通過圖片網站購買的,怎么會侵權呢?
在圖片網站購買的圖片如果沒有獲得合法授權,使用者也當然成為侵權主體,可以在賠償后再向圖片網站索賠。
當大家想要制作或發布表情包,這幾點要注意:
當你作為表情包的制作者,制作表情包并在平臺上發布提供有償下載服務時,切記要獲得表情包“本人”即肖像權人的許可,并且不要隨意制作、使用或轉發扭曲、丑化他人肖像的表情包。
當你作為被制作成表情包的肖像權人,若自己的肖像被惡意扭曲、丑化制成表情包且被大量轉發,造成自己社會評價的降低,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衛正當權利。
當你作為發布表情包的平臺方,應當盡到審核義務,對于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權、名譽權的“表情包”,應當禁止發布并警示“表情包”的制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