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過程中遇到同日申請的該怎么辦?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3/10/31 點擊次數:19
申請在先原則又稱注冊在先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在先的商標,其申請人可獲得商標專用權,在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請,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請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申請人抽簽決定。
遇到同日申請的按照以下流程進行處理:
一、申請人提供使用證據,證明在先使用商標
當出現商標同日申請的情況,商標局會下發《商標注冊同日申請補送使用證據通知書》給申請人,商標局要求商標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有效的在先使用商標證據,也就是實用在先原則,以決定誰能獲得商標申請資格。
二、協商,自行友好解決
若雙方提供同日申請證據,或均未使用,或商標證據無效等等無法辨別勝負的情況下,商標局會向申請人發出商標注冊同日申請通知書,雙方自行解決。然后以書面協議的形式告知商標局,以決定誰能獲得商標申請資格。
三、抽簽
在規定的時間內,協商未果的,商標局會以抽簽的方式確定申請人。申請人收到同日申請抽簽通知書后,需嚴格按照規定準備好要提供的材料,并準時參加現場抽簽,若未準時參加或資料不全者,則視為放棄,商標歸另一方所有。
四、先出抽簽,最終決定
抽簽可能面臨以下情況:
?。?)直到抽簽截止時間結束,雙方均未到場。商標局視為雙方均放棄了同日申請的商標,結果同時駁回了雙方的申請。
?。?)同日申請抽簽當日,A公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按時到場并完整提交了相關材料,B公司既未親自到場也未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到場。A公司因B公司棄權,自然中簽。
?。?)A、B公司均到場,通過抽簽結果,公證員當場宣布抽簽結果,寫入《關于xx商標抽簽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