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視為商標的使用?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3/12/19 點擊次數:8
判斷是否為商標的使用應當綜合考慮使用人的主觀意圖、使用方式、宣傳方式、行業慣例、消費者認知等因素。根據《商標侵權判斷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扇≈苯淤N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二)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
商標用于服務場所以及服務交易文書上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虡酥苯邮褂糜诜請鏊ń榻B手冊、工作人員服飾、招貼、菜單、價目表、名片、獎券、辦公文具、信箋以及其他提供服務所使用的相關物品上;
?。ǘ┥虡耸褂糜诤头沼新撓档奈募Y料上,如發票、票據、收據、匯款單據、服務協議、維修維護證明等。
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ㄒ唬┥虡耸褂迷趶V播、電視、電影、互聯網等媒體中,或者使用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上,或者使用在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載體上;
?。ǘ┥虡嗽谡褂[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商標的印刷品、展臺照片、參展證明及其他資料;
?。ㄈ┥虡耸褂迷诰W站、即時通訊工具、社交網絡平臺、應用程序等載體上;
?。ㄋ模┥虡耸褂迷诙S碼等信息載體上;
(五)商標使用在店鋪招牌、店堂裝飾裝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