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4/01/18 點擊次數:4
1.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規定的范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
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包括: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學發現等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4.重復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最先申請的人)授予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
2.專利權撤銷和宣告無效的聯系有什么?
由專利局或專利復審委員會撤消專利或宣告專利無效造成的。自專利局公告授予專利之日起六個月內,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都可以請求專利局撤消該專利權;六個月后,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被撤消和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設置撤消程序和無效程序的目的是為維護公眾利益,使專利制度只保護那些應當得到保護的發明創造。從理論上講,任何依法不應授予專利權,卻由于某種原因獲得了專利權的,都應當是無效的,否則,該專利權的存在將侵犯他人的利益。公眾為維護的自已的利益,依法可以請求撤消或無效已授予的專利權。
在無效程序中,常見的一種情況是“反訴”,即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發現了某個單位或者個人侵犯了自已的專利權,據此向人民法院提出侵犯專利權的訴訟,而該單位或者個人在確有理由的情況下,可以反過來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專利權無效。一旦宣告無效,就不存在侵犯專利權的問題了。反之,侵犯專利權的訴訟還要繼續進行下去。因此,無效程序在調整專利權人和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問題上起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