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請的小問題,來看看吧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4/04/08 點擊次數:7
1.公司更名、跨區域搬遷需要重新認定嗎?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十八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3個月內主動向認定機構報告。經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拿到高新企業證書后,有什么注意事項?
企業需要每年5月份,結合企業匯算清繳數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3.公司合并報表,收入高難以拆分高新收入能申報嗎?
可以的,我們會協助企業進行梳理,對收入對應的項目進行科學定位,由此做到數據合理合規,各項勾稽關系清晰。
4.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和認定有什么不同?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是指企業還未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請高新技術企業。
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一般是指企業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標準,已經可以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
5.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寫錯了怎么辦?
還在高新年報的申報期內,提交后可以修改、補充,但如果申報已經結束無法修改。建議企業:一,申報時仔細復核;第二盡量提前申報,避免在截止日集中申報,系統壓力大,填報效率低。
6.哪些企業需要進行高新年報?
所有在“國1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有效期內的企業,均需要每年進行高新年報。